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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業規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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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:2023-10-16

(1)提報主指導教授規定與時限

學生論文主題除特殊需求提出申請外,應以進行傳播與資訊跨領域研究為目標,由兩個領域的教授共同指導。(101學年起入學學生需在碩一下學期第四週前提報主指導教授,並在當學期結束前提報副指導教授)。學生之指導教授必須是學程主聘老師或曾協助學程事務的老師。(103學年起入學適用)

(2)申請碩士學位考試方式

學生畢業作品可為論文或作品,必須修滿28學分(不含論文)及完成先修科目的要求,符合研究生之資格評鑑包括論文(作品)計畫書進度審查與作品成果發表二項,通過資格評鑑後,始得申請碩士學位考試。

  • 論文(作品)計畫進度審查:論文(作品)計畫書中需說明研究目的、文獻初步探討、研究方法及預期成果,畢業3個月前須進行進度審查(progress review)口試,繳交書面之論文初稿或作品雛型。
  • 作品成果發表:研究生通過論文(作品)計畫進度審查後,5月下旬需在數位藝術中心舉辦作品展覽或壁報論文。若通過進度審查,但未參加公開展覽及壁報論文的同學,作品組同學可自行於校外參加展覽或舉辦發表會替代,論文組同學則以發表研討會論文替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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