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112學年度本學程最低取得學位學分數為45學分,其中包含:
(1)專業必修:12學分。
專案實作C 與專案實作 D 為一年連貫課程,需連續修習。
(2)進階群修:至少33學分。
群A:內容與設計類,至少6學分
群B:科技與應用類,至少6學分
2.學生因修習性質相近之課程得申請抵免或替代學分認定,兩者合計至多9學分。
相關抵免原則依本校學生抵免學分辦法辦理。
* 其它學年度之修業規定,請參閱本校必修科目表。
* 進階應用學分通過認證之課程一覽表:1082 學期 、1091學期、1092學期 、1101學期 、1102學期、1111學期[僅108學年度(含)以前之學生適用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