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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業規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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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:2023-10-06

【各學年度之必修科目表與規範不同,請依核准雙主修學年度必修科目表選修,限修讀該學年度表列科目】

一、 雙主修學程最低畢業學分數為「45學分」,包含:

  • 專業必修:12學分   
    • *提醒:專案實作(上)與(下)以同一學年連續修習為原則
  • 進階群修:合計至少33學分
    • 群A:至少6學分
    • 群B:至少6學分

二、 申請以本學程為主系畢業學分數為「128學分」,包含:

  • 校定共同必修:32學分 (超修不採計)
    • 通識課程:28學分
    • 體育必修:4學分
  • 雙主修本學程最低畢業學分:45學分,請見上述規範
  • 選修:至少51學分 (可任選本學程或外系學分)
  • 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及體育選修課不採計為畢業學分
    • *提醒:申請以學程為主系畢業須取得原學系輔系資格,並於校定預計畢業當學期2/3基準日前提出申請

三、 替代規定

  • 學生應優先修習本學程課程,因特殊情況得以性質相近之課程申請替代學分,經審查通過後,替代至多 9 學分
  • 自 115 學年度(含)起核准雙主修本學程之學生,不受理當學期畢業生提出申請,請務必提早進行修課規劃
  • 每學期受理時間為校定申請停修截止日後公告受理,請於公告受理時間內依說明備妥應備文件提出申請,逾時不候
    • *「設計思考與人工智慧」-陳宜秀、蔡炎龍老師授課,僅可於113學年度申請替代「設計思維」課程,逾期不受理

四、 學分檢核:https://cck.cs.nccu.edu.tw/   

五、 未盡事宜依本校學則、學士班學生修讀雙主修輔系辦法或相關辦法辦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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