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請時間:即日起至115/5/11(一) 17:00 止
應繳資料:替代學分申請書、成績單、課程大綱;請將申請資料彙整上傳 114-2替代學分申請表單。
注意事項:
- 113學年度起本學程之「設計思維」更改為「必修」課程 - 必修課不開放申請學分替代。
- 未取得成績之科目不得提出替代申請,請取得成績後再提出申請。
- 取得雙主修資格之學年不同所適用的必修科目表亦不同,請各位同學務必依自身入雙主修學年份確認所適用的必修科目表,請先至教務處網站查詢。(路徑:點選取得雙主修資格學年度⮕學士班⮕資訊學院⮕數位內容與科技學士學位學程)
- 請參考填寫範例完成申請書(科目代號務必填寫),資料備齊後上傳至表單,學程審核後將另行通知審核結果,審核通過者再至學程辦公室領取核定文件,並送教務處註冊組完備程序。